在深圳律師咨詢網律師的日常業務中,經常會遇到涉及連帶保證責任的案件。連帶保證責任作為一種重要的法律責任形式,對于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連帶保證責任是可以被免除的。本文將從深圳律師咨詢網律師的角度出發,對連帶保證責任免除的具體情形進行深入探討。

##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惡意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在商業活動中,存在著一些不誠信的行為。當主合同的當事人雙方惡意串通,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等手段,騙取保證人為其提供保證時,這種情形下的連帶保證責任是可以被免除的。例如,債務人與債權人事先約定,由債權人出具虛假的債務憑證,然后要求保證人提供擔保,而保證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提供了擔保。這種情況下,保證人的保證意思表示是在被欺詐的狀態下作出的,其利益受到了嚴重侵害,因此應當免除其連帶保證責任。深圳律師咨詢網律師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會著重審查主合同當事人之間是否存在惡意串通的行為,以及保證人是否因此而受到欺詐。
## 二、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債權人為了獲取保證人的擔保,可能會采取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比如,債權人故意夸大債務人的信用狀況和還款能力,或者以威脅保證人的人身安全、名譽等方式,迫使保證人提供擔保。在這種情況下,保證人的保證并非出于其真實意愿,其合法權益受到了侵犯,連帶保證責任應予以免除。深圳律師咨詢網律師在面對這類案件時,需要收集相關證據,證明債權人存在欺詐、脅迫等行為,以維護保證人的合法權益。
## 三、主合同債務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
當主合同債務人采用欺詐、脅迫等手段讓保證人提供擔保,且債權人對此明知或應當知曉時,保證人的連帶保證責任可被免除。例如,債務人偽造財務報表,使保證人誤以為其經營狀況良好而提供擔保,而債權人在審查過程中發現了這一虛假情況卻未告知保證人。在這種情況下,債權人和債務人的不當行為共同導致了保證人的權益受損,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應當免除保證人的連帶保證責任。深圳律師咨詢網律師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會仔細分析債權人是否真的知道或應當知道債務人的欺詐、脅迫行為,以及保證人是否因此受到了影響。
## 四、保證合同訂立時主合同不成立、無效、被撤銷或根本不存在
如果保證合同訂立時,主合同本身就不存在、尚未成立、已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那么保證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礎,連帶保證責任自然應當免除。例如,在一份買賣合同中,雙方當事人并未就交易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意見,但債權人卻要求保證人提供擔保,此時保證合同因主合同不成立而無效,保證人無需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深圳律師咨詢網律師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會對主合同的成立、生效要件進行嚴格審查,以確定保證合同的效力。
## 五、保證合同約定的免除情形
在一些情況下,保證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會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某些特定的情形下,保證人的連帶保證責任可以免除。這些約定可能是基于雙方的特殊約定,也可能是基于某種特定的商業安排。只要這些約定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就應當得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深圳律師咨詢網律師在起草和審查保證合同時,會提醒當事人明確約定免除連帶保證責任的具體情形,以避免日后產生糾紛。
## 六、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依法定程序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
保證期間是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債權人在該期間內必須依法定程序向保證人主張權利,否則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將因保證期間屆滿而消滅。例如,在一般保證中,債權人應在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在連帶責任保證中,債權人應在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債權人未在規定的保證期間內行使權利,保證人的連帶保證責任將被免除。深圳律師咨詢網律師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會關注保證期間的起算時間和債權人的主張權利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綜上所述,連帶保證責任的免除情形多種多樣,涉及到主合同當事人的行為、債權人和債務人的行為以及保證合同本身的效力等多個方面。作為深圳律師咨詢網律師,在處理涉及連帶保證責任的案件時,需要全面審查案件事實,準確適用法律規定,充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提醒當事人在簽訂保證合同時,要謹慎審查合同條款,明確約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深圳律師咨詢網律師在處理連帶保證責任免除案件時,需要具備扎實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只有深入了解各種免除情形的具體構成要件和法律后果,才能為當事人提供準確、有效的法律服務。希望本文的分析和討論能夠對深圳律師咨詢網律師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有所幫助,也為當事人提供一些有益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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